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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杭州市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编外人员35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21家机关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编外人员3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杭州市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三)不宜报考的情形:
1. 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2. 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3. 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4. 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5. 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录用后结束。。
四、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12月22日9时—12月30日17时。
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岗位,开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资格审查时,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1月4日9时—1月6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6年1月7日9时—1月8日15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8日17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6年1月9日9时—1月12日15时。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1月12日15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萧山区人力社保局(北干街道金城路1558号)717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1月20日9时—1月24日9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科。部分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技能理论考试,具体见附件《杭州市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需求计划表》备注栏。
3.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实施前,进行入围人员网上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编外人员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为劳务派遣方式或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
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报考者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或者招聘环节中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按附件中的咨询电话联系;
2.网上报名、缴费确认、网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已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的,由招聘单位酌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予以补录。
(五)入围面试但未被最终录取(不包括主动放弃面试或后续环节资格,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且面试(实操)分数合格的人员于首次录用公示发布后列入编外人员人才储备库,有效期一年。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xiaoshan.gov.cn/col/col1229893469/art/2025/art_22860e41934a4013a846b2be3a32d604.html


日期:2025/12/23 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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