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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5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太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山西省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区位优势突出,交通便捷,基础设施优良,办学条件优越。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为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符合学院学科(专业)和科研建设需要的下列人员:
1.符合《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4版)》中A、B、C、D层次的人才。
2.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教授及副教授。
3.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A、B、C类人才年龄不受限制,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D类人才及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3.其他要求
(1)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2)2026年应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需在2026年12月底前取得;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用期、服务期、职称等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50名。
二、招聘待遇
(一)政策待遇
1.学院待遇
服务期五年的安家费为40万元,科研配套费理工类为15万元,文史类为5万元;服务期八年的安家费为50万元,科研配套费理工类为20万元,文史类为10万元。
2.符合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的可以同时享受太原市补贴政策。
(二)配偶及子女安置
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博士协调解决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问题及其他生活工作困难。对配偶已参加工作且具有副教授职称,经考察合格,
(三)其他
1.对于D类以上层次人才,学院实施“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制度和人才绿色通道。双博士待遇可另行面议。
2.学院常年开展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工作,其条件、形式、待遇及程序具体按照《太原学院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学院校园网及相关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招聘信息全年有效。
(二)报名与审查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现场确认
经用人部门初步审核符合学院岗位要求的应聘者,由学院统一组织或各用人部门组织现场确认。根据报名情况,现场确认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未通过初审筛选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聘测试
1.测试方式
招聘测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背景、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等情况。
2.评分及规则
面谈分值为100分。面谈合格最低分为60分,不达合格分数者直接淘汰。
应聘人员需进行心理测评,若应聘人员心理测评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心理测评合格的同批应聘者,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五)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在学院校园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工作纪律
学院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规违纪者,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才工作部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51-8378670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唐槐产业园区汾东大街7号太原学院
太原学院
2026年3月1日

来源链接:https://www.tyu.edu.cn/info/1012/41511.htm


日期:2026/3/11 9: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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