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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山西长治市壶关县“壶才回乡”工作25人公告

一、实施范围
(一)通过参加选调生、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公开招录被壶关县以外山西省以内其他地区正式录用的壶关籍人员(或户籍所在地非壶关县,但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户籍所在地、工作地为壶关县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热爱壶关,关心壶关发展,自
(二)各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3.教育、医疗卫生领域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4.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壶关县2026年“壶才回乡”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壶才回乡”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壶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共邮箱hgxwrcb@126.com,文件名称统一为:壶才回乡-报名单位-岗位-XX(姓名)。
2.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3日8:00至2026年1月29日24: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要求
申请人根据《岗位表》(附件1)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对口报名,即本人现工作单位应与所报单位一致。(现工作地在乡镇的,不得申请县直单位岗位,中小学校岗位除外)
4.报名材料
(1)《“壶才回乡”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各类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相关资格证、录聘用文件原件扫描件、事业人员还需提供当前聘用合同;
(3)壶关户籍有关证明(户籍簿、结婚证、所在单位、村或社区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成立审查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电话回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壶才回乡”人才回引工作全过程。对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回乡资格。
(三)现场确认
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审查小组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按照组织报名环节第四点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确定初步人选
根据资格审查、现场确认以及所报岗位情况,
(五)考核考察
由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到初步人选所在单位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进行深入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核、确认。
此环节出现空缺可递补一次。
(六)办理手续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回乡人员接到办理手续通知后,需在1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到单位报到;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再延长1个月,逾期按放弃“壶才回乡”资格处理。
四、工作纪律
“壶才回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工作原则,接受壶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回乡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五、相关要求
(一)报名登记后,工作人员会与申请人联系审核相关资格证明,请申请人保证联系电话畅通;
(二)引进过程中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测试、考察考核以及按要求时间办理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证、户籍等材料取得时间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
0355-8770153(壶关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0355-8778319(壶关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355-6012380(壶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中共壶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huguan.gov.cn/xwdt/gsgg1/202601/t20260122_3132875.html


日期:2026/1/26 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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