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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专项公开招聘3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为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是教育规划研究、教育管理研究、教育政策研究、教育教学评估研究;二是教育教学理论与应用研究和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促进教育学科发展;三是开展教育教学实验研究,总结教育科研经验,推广教育科研成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供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四是开展教育科研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五是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评估体系,具体实施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评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指定邮箱:hbsjkyzp@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需求,严格审查报名人员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重点审查其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与报考岗位之间的符合性,报院党委研究审议后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五、考核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考核环节。考核采取材料撰写、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查考生写作能力、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材料撰写成绩满分2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
(二)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居前;面试成绩仍相同时,现场组织加试。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人选。
(二)体检及心理测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甲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院纪委调查核实。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
(一)考生在进入考核、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主动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我院。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27-87325796、87325772。
监督举报电话:027-87325739。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
2025年12月4日

文章来源: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512/t20251204_5826718.sh


日期:2025/12/8 1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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