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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临沂兰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12名)

一、法律顾问选聘名额
4家律师事务所,12名专职律师。
二、法律顾问选聘对象
全市律师事务所,全市专职律师。
三、法律顾问选聘条件
(一)参加应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参加应聘的专职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 专职律师应具有区级及以上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四、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行政、民事行为提供法律论证;
(二)参与起草或研究区委、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参与起草或研究区政府签订的合同、协议等草案;
(四)为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咨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2日。
(二)报名材料
1.《兰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填写《兰山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工作实绩证明等报名材料纸质版于报名截止日前送区司法局备案审查科(金雀山路51号兰山区司法局319室)。团队报名的团队人员均需填写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及选聘
1.资格初审。成立兰山区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小组,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候选名单。重点审查应聘律所、律师是否符合法律顾问选聘条件,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移出候选名单。对担任过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所、律师,根据过往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不适合继续担任法律顾问的不再列入候选名单。
(五)聘任
拟聘任法律顾问名单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应聘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539-8060901

文章来源:http://www.lyls.gov.cn/info/1059/284784.htm


日期:2026/1/6 1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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