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陕西西安市高陵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10人公告
一、招募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10名。最终招募人数可根据报名情况及评审结果,在项目框架内经规定程序适当调整。
二、招募条件与范围
(一)报名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三农”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具备良好的技术传授能力和群众沟通协调能力。
(二)招募对象范围(符合条件之一即可)
1.农业乡土专家;
2.农业种养能手;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的技术骨干;
4.高素质农民;
5.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需原单位证明);
6.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证明)。
三、服务任务与要求
特聘农技员须履行以下服务职责,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1.结合自身专长及服务区域产业需求,制定详细的年度个人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并报区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2.全年深入田间地头等生产一线,开展实地技术指导与服务累计不少于100个有效工作日,并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实时、规范上传服务日志、图片等信息,作为工作考勤和绩效评估的电子凭证。
四、招募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次招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5年12月22日—12月26日)。在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募公告。
(二)公开报名(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9日17:00止)。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
1.《高陵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申请表》(见附件,需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明)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与评审遴选
由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成立评审工作组。
1.资格初审。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核,确定进入评审环节人员名单。
2.综合评审。对通过初审的人员,采取材料评审、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其专业技术水平、解决问题能力、服务意愿与沟通表达能力等。
3.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评审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考察对象。
五、管理与考核
(一)日常管理
特聘农技员由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科教科会同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进行业务指导与日常管理。
(二)绩效考核
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考核以《高陵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绩效考核表》为标准,采取定量与定性、过程与结果、管理部门评价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5-89分)、基本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
1.优秀:发放全额基础性补助21000元+绩效奖励9000元,合计30000元。在下一轮招募中优先考虑,并推荐参加相关评优。
2.合格:发放全额基础性补助21000元+绩效奖励7000元,合计28000元。在下一轮招募中优先考虑。
3.基本合格:发放全额基础性补助21000元+绩效奖励3000元,合计24000元。由管理部门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六、经费保障
特聘农技员补助经费从《高陵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预算总额为30万元,实行专款专用。补助经费将根据考核结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至特聘农技员个人账户。
七、报名咨询与监督
1.报名材料提交地址:西安市高陵区环城北路(西安市高陵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咨询电话:029-86913198(区农技中心),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监督电话:029-86913117(局办公室),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招募过程中的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实名反映。
八、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协议并追回已发放补助。
本公告由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负责最终解释。招募过程中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通知,请报名者密切关注。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gaoling.gov.cn/xwzx/gsgg/2001920789693128705.html
日期:2025/12/24 10: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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