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贵州福泉市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5人方案
一、选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选聘条件、面试程序、面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聘工作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5名,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福泉市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2025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 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
4.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
5. 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 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3.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11.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未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7楼1714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2. 《福泉市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附件2)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2月3日上午9:00至12月5日下午18:00。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选聘单位所在街道提出申请,经选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修改。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7楼1714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00—7:30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抽签安排。面试当天上午8:00仍未到达指定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且不准进入候考室,责任自负。
(二)面试方式
面试工作在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选聘单位所在街道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须携带的证件材料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三证之一);
2. 《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
2.体检必须在福泉市辖区内的县(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聘单位所在街道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意见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选聘单位所在街道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fuquan.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选择岗位。拟聘用人员出现空岗的,由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选聘单位所在街道直接指定聘用单位和岗位,服从组织调配。
(三)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填报《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身份认定备案登记表》,经街道党工委审核盖章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经县(市)级有关部门备案后的社区工作者,由相应街道党工委行文聘用,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选岗并分配到社区工作。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中共福泉市委办公室 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泉市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简章>的通知》(福委办字〔2022〕98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后期根据学历提升、工作年限、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和考核晋级等情况进行调整。
十、纪律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次选聘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五)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对违反选聘纪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福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公告,凡因个人原因贻误选聘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号码错误或不畅通导致选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四)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选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十二、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组 长:王程远 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付 裕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曾 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吴学航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 鹏 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李 松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江青霞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局长
陈绍伟 市财政局局长
黄正刚 市民政局局长
李秀友 金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罗 建 马场坪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委社会工作部,彭光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十三、本《选聘实施方案》解释权属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四、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各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监督电话:0854-2441696
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gzfuquan.gov.cn/xwzx/tzgg/202511/t20251126_88984676.html
日期:2025/11/28 9:33:09
被浏览:4444 次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方。
事业单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