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选聘(博士研究生)10人公告(河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经上级批准,结合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博士研究生)10名,均为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唐山研究院以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响应“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入贯彻“三个努力建成”和“三个走在前列”精神,支撑、服务以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为内涵的唐山经济社会蓬勃发展。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年龄原则上要求18-40周岁(1985年10月30日至2007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5年11月30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四、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和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中发布招聘信息。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中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0日—11月30日,唐山研究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组织考试,报名方式采取以下形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交附件《2025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和附件《2025年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
应聘人员附件须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基础资料。具体包括: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
(3)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已获得最高学历学位的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除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报告单各一份(成绩报告单为外文的还需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扫描件一份);
(6)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7)相关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或聘书和重要社会兼职等材料复印件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
1.唐山研究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应聘者报名材料及时审核会议研究确定,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四)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采用面试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官网)人才招聘中发布。
如某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我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在考核前增加加试环节,并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分为适岗性评价和试讲。
适岗性评价主要是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资历经验、仪态风貌等方面进行测评,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五)确定拟聘人选
依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名)和岗位需求数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拟聘人数临界值出现两名及以上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试讲成绩进行排名,试讲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由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唐山研究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回避制度进行复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凡在考察阶段核实与其提供的关键信息不符者,取消聘用。经考察拟聘人选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或者违反回避制度原则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人选。
(八)审定
唐山研究院对拟聘人选进行审定。
(九)公示
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人选。
(十)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引进待遇
1.采用唐山市事业编制用工形式,执行唐山市事业单位薪酬政策,按照国家或唐山市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与公积金,薪酬待遇在本地及同业内具有竞争力。
2.引进博士研究生每年底薪20万元(须完成基本工作量),年薪最高可达50万元。
具体薪资视个人承担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量、考核期内取得的科研成果数量及等级而定。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在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唐山研究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部门主任、校内外专家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5-2295501 手机:15882147977
联系邮箱:rstsi@sw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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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1/5 9: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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