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嘉兴南湖学院招聘思政辅导员3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嘉兴南湖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嘉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前身是创办于2003年的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20年12月在“建党百年、百年建校”背景下,学校以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嘉兴南湖”命名,成为浙江省第一所完成独立学院转设的应用型本科高校,是嘉兴市唯一一所市属公办本科高校。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5年12月20日前取得。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25年9月29日。
(四)具备学校要求的时限内及时报到入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5年9月29日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岗位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管理,实行聘用制,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人员登录嘉兴南湖学院招聘网站,按以下步骤报名:
①注册账户。
②个人中心点击公开招聘,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③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佐证材料等岗位需要的相关电子材料。
④点击公告中“岗位名称”或在“招聘岗位”栏应聘相应岗位。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二)考试方式及安排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另行组织测试。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基础理论知识等。笔试不指定参考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按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学校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原件退回。
证件(证书、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学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南湖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本校教职工直系亲属者,或有其他需要本校教职工回避情形的,需向学校报备。
(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在嘉兴南湖学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南湖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南湖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南湖学院官网(www.jxnhu.edu.cn),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3628061(王老师)
0573-83628567 (刘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33993
嘉兴南湖学院
2025年9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jxnhu.edu.cn/info/1242/11890.htm
日期:2025/10/9 8: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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