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北中医药大学专项招聘专职辅导员12人公告
一、单位简介
湖北中医药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是湖北省第一所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湖北省首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省属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二、招聘计划
2025年度湖北中医药大学拟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中医药大学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二)报名时间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进行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方式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2.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
(2)应聘人员须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身份、荣誉获奖、业绩成果等。
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在考核前复审相关资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于需笔试的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
五、考试
(一)笔试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需进行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后根据考试难易程度、岗位要求等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三)总成绩计算
对于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总成绩。对于需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六、体检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心理测评主要以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者心理健康状态。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处、人事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学校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学生工作处提出拟录用人选意见报学校研究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hbucm.edu.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人员公示、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址,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68890038
监督举报电话:027-68891328
湖北中医药大学
2025年9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509/t20250917_5773055.shtml
日期:2025/9/22 9:13:30
被浏览:4248 次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方。
高校教师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