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第二批招聘博士研究生3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是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教育规划、教育管理改革、教育教学理论、教育评价等研究工作,承担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教育教学成果培育、转化与推广工作,开展教育咨询服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3.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省教育厅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此次博士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确定报名截止时间,有关通知将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予以公告。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报名材料,邮件主题栏为“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如“科研岗位1:张** XX大学 XXXX专业博士研究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材料: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名邮箱或电话通知,请及时查看邮箱并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根据岗位初审情况,适时启动面试程序,面试通知将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公告。。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省教育厅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驻厅纪检监察组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六、待遇
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0531-55630301
监督电话:0531-51793696
山东省教育厅
2025年9月9日
文章来源: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5/9/9/art_107093_10342622.html
日期:2025/9/11 8: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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