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贵州岑巩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11人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1名,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岑巩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选聘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人员(含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具体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等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调配及工作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
5.年龄及学历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9月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①退役军人;②西部计划志愿者;③“三支一扶”人员;④近5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2)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所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现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至2025年9月7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6. 部分岗位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7日。
7.部分岗位定向选聘在岑巩县城市社区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7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因黄赌毒、酒驾、寻衅滋事等被治安管理处罚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或者利用家族势力、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扰村(居)务的,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截至2025年9月7日的现役军人或2025年12月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5届高校毕业生或截至2025年12月不能如期毕业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岗位。
11.不符合报考条件、选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的。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00至2025年9月12日17:00【特别提醒:各位报考人员务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提前提交报名信息,密切关注本人资格审查情况,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登录“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25年9月8日9:00至2025年9月12日17:00)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1.报考人员根据所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jpeg、pn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报考人员自行选择)。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00至2025年9月13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岑巩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导下,由岑巩县人社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5年9月8日9:00至9月14日17:00期间通过“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cgrsrb)”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工作使用。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9月24日9:00至2025年9月26日17:00登录“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cgrsrb)”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岑巩县考务部门进行修改,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5-3574931。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5年9月27日。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身份证》等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二)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岑巩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或未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指定网站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计划选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达到最低笔试合格线的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按入围资格复审名次确定,下同)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按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下同)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放宽年龄到45周岁的报考人员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放宽年龄条件的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须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报考定向或有工作经历等要求岗位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需具有社区工作经历岗位的,提供相应社区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
八、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九、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十、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要求由岑巩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告。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意见。
十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的,按《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十三、聘用及薪酬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填报《岑巩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聘用花名册》等资料,经街道党工委审核盖章后,送同级组织、社会工作、人社部门备案。经备案后的社区工作者,由相应街道党工委行文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岑巩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三)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岑巩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5-3574931
文章来源:https://www.qdncg.gov.cn/xwzx/tzgg/202508/t20250828_88531146.html
日期:2025/8/29 9: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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