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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承德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57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丰宁满族自治县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部分岗位限制丰宁满族自治县户籍;
2.其他岗位不限户籍;
3.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限户籍(要求学历学位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岗位,户籍从其要求)。
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岗位户籍要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8月28日至2007年8月27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丰宁满族自治县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笔试时间与承德市市直、平泉市、承德县、宽城县、营子区、隆化县、围场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笔试时间同步,每名考生在丰宁县和承德市市直、上述县(市、区)发布的综合类岗位中限报考一个。
2025年8月27日起通过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5年8月30日8:30至2025年9月9日12:00。
缴费时间:2025年8月30日8:30至2025年9月9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考生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并请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6)每名考生报名需缴纳考务费100元。
(二)核定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设定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如报名低于开考比例的,降低开考比例至1:2。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2025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此次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时间:2025年9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分组和《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三)体检、考核。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2.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四)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按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一)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fengning.gov.cn)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五)咨询电话:0314-8012193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fengning.gov.cn/art/2025/8/27/art_3204_1080553.html


日期:2025/8/28 9: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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