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福建福州市福清市教育局常年招聘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3人公告
为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一级达标校办学水平,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教育局现开展2025年常年招聘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工作,本次共计划引进编制内“品牌效应”教育人才3名。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福州市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十项举措的通知》(榕政办〔2022〕70号)、《中共福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清市1+1+N人才政策体系(2025版)〉的通知》(融委人才〔2025〕1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50周岁及以下;
6.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考单位:一级达标学校
招聘岗位:相应学科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
招聘人数:3(其中福建省福清第一中学、福建师范大学附属福清德旺中学各占1个数学专项岗位计划数,余下1个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求分配到某所一级达标学校)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
(四)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2.年龄的计算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
3.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
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二、报名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登录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三、招聘办法和资格复审
(一)招聘采取学校供需见面,福清市教育局组织考核小组进行直接考核的形式择优聘用。
在截止时间前且名额未招满时,常年招聘,实时考核,招满即止。
按照在服务平台上的报名顺序,依次安排考生进入考核程序,名额招满后,排序在后的,不再安排。
(二)考生报名成功后,已进入考核程序的条件下,先安排资格复审。报考者应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到审核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音埔南68号福清市教育局712室)参加复审,审核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具体安排由福清市教育局通知,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开始安排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教育局、中共福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清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及招聘学校共同成立考察小组,对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档案和相关证明进行核查,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具体考察办法另行安排。
(三)考察小组根据商定的考察办法,评定考生的考察结论,考察结论分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若拟聘人选放弃或未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名额未满办理,重新开始下一名报名人员的考察。
考察结论为优秀的,方可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
考察优秀、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清人事人才网(http://www.fqrsw.com)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公示后,若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按名额未满办理,重新开始下一名报名人员的考察。
(二)被聘用的人员应按时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一)学历认证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证书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省外“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认可,并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及其学位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与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考者需使用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报考,取得该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三)专业审核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四)工作经历的认定
1.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
2.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八、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九、咨询和监督
福清人事人才网、福建就业网(h/)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059185232540;
监督电话:05918522083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福清市教育局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fuqing.gov.cn/xjwz/zwgk/gggs/zkzpgg/202508/t20250818_5062801.htm
日期:2025/8/19 9: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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